• WAP手机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再审律师

【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推荐】民商事再审律师代理专业再审律师服务

时间:2018/1/26 21:17:31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阅读:515   评论:0
内容摘要:【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推荐】民商事再审律师专业代理民商事再审律师服务济南民商律师网-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推荐:民商事再审律师代理是指民商事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民商事再审、参加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民商事律师代理活动。民商事再审程序,对于纠正生效的民...


【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推荐】民商事再审律师专业代理民商事再审律师服务

济南民商律师网-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推荐:民商事再审律师代理是指民商事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民商事再审、参加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民商事律师代理活动。民商事再审程序,对于纠正生效的民商事错误判决、裁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民商事再审的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此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民商事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二百零五条)

【民商事再审适用的审判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代理服务推荐】

济南民商律师网专业-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致力于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专业代理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申请再审立案、参加民商事再审程序开庭审理等民商事再审律师法律服务!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凭借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同时形成了规范的民商事再审案件办理流程!济南民商律师网-民商事再审律师代理实行风险代理、普通代理等多种模式,济南民商律师网-民商事再审律师有效的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商事再审律师代理服务特色】

★济南民商律师网-民商事再审律师由从事民商事再审等案件代理专业人士组建的团队为您提供民商事再审案件代理服务

★济南民商律师网-民商事再审律师位于山东省会济南,紧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优越的区位优势为当事人办理民商事再审案件提供了便利!

★济南民商律师网-民商事再审律师依托专业优势为民商事再审案件当事人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济南民商律师网-民商事再审律师规范的案件办理流程,再审案件多种代理模式,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需要提供民商事再审相关法律服务,可以拨打法律服务热线15806641168咨询!

关键词:济南民商律师网,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济南民商事再审律师,山东高院民商事再审律师,济南中院民商事再审律师,济南民事诉讼律师,山东民事诉讼律师,民商事再审律师


该文章所属专题:再审律师

标签:济南民商律师网 山东民商事再审律师 济南民商事再审律师 山东高院民商事再审律师 济南中院民商事再审律师 济南民事诉讼律师 山东民事诉讼律师 民商事再审律师 

济南民商律师网©2017-2023,本网原创文章资讯版权归www.jnyls.com网站注册人,本网采编的其他渠道文章资讯版权归原作者享有!本网仅基于学习交流目的的采编使用,如相关权利人认为不妥可以联系我们采取删除链接等措施,给相关权利人可能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本网特别提示:济南民商律师网系由个人主办的法律资讯交流网站,本网不直接提供律师服务事宜!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如相关公众需要律师代理服务请按照法定程序统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本网中发布的涉及律师服务项目、含有地区加律师的关键词、法律规定等相关内容,仅基于交流之目的发布,不应视为网站主办律师对具体服务内容及结果事宜的承诺。相关公众及同行从业者如认为本网发布的相关内容存在不妥之处可以联系我们指正,本网创办者支持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同时致力于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